关于开展编制外用工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编制外用工管理,规范校内用工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范围内编制外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分为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5日;学校检查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用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是否规范。
3、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等)。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三、要求
1、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2018年9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交于人事处劳资科。
2、填写现有编制外使用的工作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调查表,随自查报告一并交于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 赵琰
联系电话:88258529
人事处
2018年7月12日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调查表
部门: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是否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是否在本单位缴纳
参保开始时间
最后一次连续在学校开始工作时间
是否参与其它形式养老缴纳
何种缴纳形式
参保开始时间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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