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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关于报送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的

各部门、各学院:

促进我校转型发展,更名升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师资队伍学历和学缘结构,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于创新的一流教职工队伍,贯彻落实《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西文理院字2008158号)和《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文理校发2012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进修类别

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短期专业课程进修、“双师型”教师培养等。

三、申报程序

1.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工作业务需求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20151113前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2.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学历、学缘结构进行认真分析,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及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2016年度教工培训进修计划,并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于20151120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话88257803 联系人:鲍艳 王建国。

3.人事处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西文理院字〔2008158)和《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文理校发〔201219)的文件要求对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进行审核,拟定《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表》报校领导审定。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计划。

2.教职工在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时要重点选择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

3.申报超过1人次的单位,请根据工作需要对派出名单进行排序。

4.对于申报单科进修(短期课程培训)的二级学院,请提供申报人培训方向与学科专业发展相对应的可行性支撑材料,并对派出人员名单进行排序。

5.凡未列入学习计划或未经批准私自报考者,学校将不负担其学习费用、不提供学习时间。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2.《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表》

人事处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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