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和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8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执行的评审办法和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予以公示。
对学校2021年执行的评审办法和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前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257803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2《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3《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补充规定说明》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2、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3、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补充规定说明
西安文理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