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退役军人厅发﹝2020﹞52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现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残疾等级 抚恤金标准(元/年) 一级 93910 二级 83140 三级 72360 四级 56970 五级 43100 六级 36440 七级 26200 八级 16920 九级 12330 十级 922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1日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退役军人厅发﹝2020﹞52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现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残疾等级
抚恤金标准(元/年)
一级
93910
二级
83140
三级
72360
四级
56970
五级
43100
六级
36440
七级
26200
八级
16920
九级
12330
十级
922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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