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市职改办有关通知精神,人事处将于近期统一办理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我院已晋升(含转换、确认、同级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
二、相关要求
1、根据上级职改部门要求,凡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2、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3月7日中午12点之前收齐办证人员照片,并分高、中级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各一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注:《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上下载。
人事处
2013年办理证书登记表(中级).xls2013年办理证书登记表(高级).xls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