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23年2月16日审定通过黄永美同志为校聘教授。 对以上审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向学校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257803 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23年2月16日审定通过黄永美同志为校聘教授。
对以上审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向学校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257803
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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