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文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6人,笔试成绩2人合格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备注 |
1 | 25010001 | 依巴得特姑丽·艾买尔 | 女 |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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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5010004 | 祖丽阿娅·麦麦提敏 | 女 |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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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24日(星期六)上午12:00
(二)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办公楼2楼217办公室;应聘人员统一由学校南门进入校园。
(三)方式:现场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西安文理学院202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1);
4.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已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毕业生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须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APP”或小程序、“微留服小程序”(能上网查询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其它APP或小程序均可),并绑定本人信息,复审现场交工作人员查验。
5.辅导员岗位需提供近期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党关系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等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按模板提供)。
注:未提交有效《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等身份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下午2:00,考生进入考点,办理签到、抽签等手续。迟到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禁止入场。
(二)面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办公楼三楼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1.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2.应聘人员面试前需先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使用个人手机完成,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四)面试流程
1.入场。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签到。考生在候考室持证件签到,并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发现未交手机等电子设备,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抽签。考生签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候考。考生备考时间结束后应立即停止备考,整理资料,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室外等候。
5.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回答问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漏个人信息。
6.成绩宣布。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7.离场。考生离开面试考场后,应向引导员交回考题及其它备考材料,领回本人手机及物品并核对后离场,严禁在考场内滞留。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招聘后续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9-8825031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202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