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退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自愿、弹性原则,做好我校教职工退休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退休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退休办理
1.校内教职工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均须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年龄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2.退休人员从规定退休年龄到龄的次月起执行退休工资。
二、工作要求
1.正常退休的教职工,由二级单位组织填报《2025年下半年退休教职工信息表》(附件1),一式二份,本部门留存一份,提交人事处一份。
2.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需提交《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附件2,本人签字并盖手印,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材料(模板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并提交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221室)。
4.退休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事业发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报送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8258529。
人事处
2025年6月1日
窗体底端
附件1:《2025年下半年退休教职工信息表》
附件2:《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