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现就党政管理部门(含继教院)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聘期内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在聘期结束后参与后续竞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期任务制定
各单位要明确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工作高效推进。通过科学合理的任务分配,帮助教职工更好地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单位须按以下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制定2025-2028聘期工作任务,并填写岗位任务说明书(见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
1.在党政管理部门(含继教院)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完成本人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聘期任务,与学院签订岗位任务说明书(2025-2028聘期)。
2.因机构调整、学科整合、历史聘用等原因长期从事工作与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不符的人员(以下简称“人岗不符”人员),聘期任务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在完成所在单位岗位职责的同时,兼顾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对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西文理校发〔2021〕11号,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岗条件之一)。
二、岗位竞聘
在聘期结束后,相关人员需按照以下原则参与岗位竞聘工作。
1.在党政管理部门(含继教院)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在本人专业所在学院参加聘期考核和岗位晋级;如在党政管理部门(含继教院)参加聘期考核和岗位晋级者,按照“人岗不符”人员执行。
2.“人岗不符”人员,原则上继续聘任在原岗位等级,不得竞聘同职级内高一级别岗位;聘期内年度考核获得一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投放晋级指标,实行差额竞聘。此类人员按照尊重历史原则,今后只减不增。
3.非教师序列的专技处科级干部,原则上继续聘任在原岗位等级,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须完成转岗交流或职称转评,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投放晋级指标,实行差额竞聘;过渡期结束后仍“人岗不符”者,不得竞聘同职级内高一级别岗位。
4.未签订《2025-2028聘期岗位任务说明书》者,聘期结束考核时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决策部署上来。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合理规划工作安排,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岗位任务说明书(2025-2028聘期)纸质版,单位加盖公章,逾期未报者视为未签订。
人事处
2026年4月28日